11月13日下午,全国、省、市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县长郭梅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睢宁分会场参加会议。 《突发事件应对法》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全篇共七章七十条。将突发事件预、防、控工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我国尚属首次。《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对长期以来我国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事故灾害的经验教训系统地总结和对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规范性指导,对各级政府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