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70万元用于重奖我县首批47名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青年骨干老师和2006~2007学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获奖单位。县财政局从2007年起,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7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教育奖励经费。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县财政局、教育局建立激励机制,在确保及时足额兑现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评选并重奖名师、名校长和学科带头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吸纳和培养优秀师资力量;表彰奖励完成教育教学指标和成绩优异的单位,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