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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516.com 发布:2008-1-17 15:20:34 来自:转载 浏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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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化,日益增多的居民小区取代了原先杂乱的居住场所,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出现了。由于各小区物业管理刚刚起步,物业管理尚处于较低水平,因而问题较多,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
去年7月份,家住红叶社区公寓的两位居民向媒体反映,他们所居住小区的3号楼整幢楼的下水道瘫塌堵塞,时逢连日大雨,导致一楼车库大面积积水,物品被浸泡。令他们雪上加霜的是,本楼2单元的卫生间管道堵塞,使一至六楼住户的卫生间无法使用。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要求解决问题时,物业公司推说是开发商的事,问题出现十几天后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经过居民的多方反映,此问题虽然最终得以解决,但物业管理人员与居民争吵的一幕,在难以从记忆中抹去的同时,亦引人深思。
日前,又有时代商城小区的居民向媒体反映,他们小区内13号楼的花园由于缺乏管理,已经成了个别人种菜、养鸡的地方,对于这种情况,物业管理人员的答复是:业主没有交纳管理费。
物业管理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是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是房地产开发后的一种延伸服务行为。也正因为如此,物业管理与小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在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长期监管,加强对他们的督查指导,帮助他们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细化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定期深入小区征求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受理业主投诉,对存在问题的物业公司责令其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严重缺乏诚信,让小区内大多数业主不满意的物业公司应吊销其资质,使物业管理走上既让业主满意,又使自身正常发展的规范化、标准化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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